(1)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,易于受到人员和物体碰撞的铝合金门窗应采用安全玻璃。
(2)建筑物中下列部位的铝合金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:
①七层及七层以上的建筑物外开窗;
②面积大于1.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部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;
③倾斜安装的铝合金窗。
(3)开启门扇、固定门以及落地窗玻璃设计,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政璃应用技术规程》(JGJ113-2009)中的人体冲击安全规定。
(4)铝合金推拉门、推拉窗的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。推拉窗用于外墙时,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。
(5)有防盗要求的建筑外门窗应采用夹层玻璃和牢固的门窗锁具。如采用具有多点锁紧
装置的锁具,同时可采用带钥匙的窗锁、执手等锁闭器具。
(6)有锁闭要求的铝合金窗开启扇,宜采用带钥匙的窗锁、执手等锁闭器具。
(7)双向开启的铝合金地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安装透明安全玻璃。
玻璃防热炸裂
门窗玻璃(主要是大板面玻璃和着色玻璃)的设计选用,应考虑玻璃品种(吸热率、边终强度)、使用环境(玻璃朝向、遮挡阴影、环境温度、墙体导热)、玻璃边部装配约束(明框镶嵌、隐框胶结)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玻璃热应力问题,以防止玻璃热炸裂产生。
门窗玻璃除北向窗户外,均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(JGJ113一2009)的有关规定,进行玻璃防热炸裂设计计算,并采取必要的防玻璃热炸裂措施。
(1)防止或减少玻璃的局部升温。
(2)玻璃在裁切时,其切口部位会产生很多大小不等的锯齿状凹凸,引起边缘应力分布不均匀,玻璃在运输、安装过程中,以及安装完成后,由于受各种作用的影响,容易产生应力集中,导致玻璃破碎。因此,对于易发生热炸裂的玻璃裁割后,应对其边部进行倒角磨边
等加工处理。
(3)玻璃的镶嵌应采用弹性良好的密封衬垫材料。
(4)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,应在钢化和半钢化处理前进行倒棱和倒角处理。
(5)玻璃安装时,不应在玻璃周边造成缺陷。对于易发生热炸裂的玻璃,应对玻璃边部进行精加工。
(6)玻璃室内侧的卷帘、百叶及隔热窗帘等内遮阳设施,与窗玻璃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。